欢迎访问!贵阳市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

首页 - 关于协会 - 协会动态 -
协会动态
贵阳市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5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公告

贵阳市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5月职业技能

等级认定公告



贵阳市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拟面向社会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严格执行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现将有关认定安排公告如下:
一、认定职业( 工种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劳动关系协调员、互联网营销师。
二、认定等级: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
三、申报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

(2)经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并取得结业证书。

(3)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学徒期满。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 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3)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经本职业四级/中级工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并取得结业证书。

(4)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经本职业三级/高级工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3)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4)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四、认定方式:
1.理论考试:机考    
2.技能考核:机考、模拟操作、现场操作等
五、报名时间: 从即日起至2023年5月2日截止
七、认定时间:5月21日(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八、考区考点:具体考点另行通知
九、收费标准:


技能等级认定费  
三级472此收费标准包括:证书费、考务费、评审费、管理费等;不包括培训费、教材费、交通费、食宿费等。
四级372
五级272


十、其他
报考人员需对提交的报考信息与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提供虚假信息、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按相关规定处理,取消报考资格;如已参加考试且成绩合格者取消成绩;已取得相应证书的,宣告证书无效,撤回证书并删除其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的查询信息,并将其违规违纪情况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十一、咨询电话:赵老师 17384140913、吴老师 15185114301
十二、举报监督电话:13385113915
注:以上认定如遇特殊情况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贵阳市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
2023年4月28日



Copyright © 贵阳市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
黔ICP备19008392号-2

扫码关注微信公众号进行学习